Page 9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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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


                府负责)

                      13. 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探索普惠养老托育服务的


                建设标准、服务标准和价格标准,完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综合

                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政策,支持


                社会力量建设高质量养老托育设施,为社会提供价格适中、方便


                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性服务。公建民营、公助民营、非营利性

                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要以提供普惠服务为主。支持产业园区、机关


                企事业单位联合专业机构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推进


                “托幼一体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按托育服务规范开办托育班,

                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对符合条件的


                养老托育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自治区发展


                改革委、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

                国资委负责)


                     (三)营造养老托育服务社会环境。

                      14. 促进康养融合发展。以需求为导向整合老年健康服务,


                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


                文化旅游等业态深度融合。支持发展旅居型养老服务,鼓励建立

                跨区域的联盟平台和合作机制。促进中医药(蒙医药)资源广泛


                服务老年人群体,鼓励中医药(蒙医药)产业基础好的地区和企

                业发展康养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盟市、旗县(市、区)设立老年


                大学、社区学校,建立健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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