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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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等学科专业建设。
加强养老托育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建设,强化岗前培训、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岗位技能竞赛。深化产教融合,紧密结合行
业发展需求,支持养老托育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
地,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
准入制度,探索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核查机制。(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商务厅、卫生健康
委,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
7. 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质效。鼓励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
权基金等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养老托育领域的投资
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支持方式,在依法合规、风
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推进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收费
权质押贷款。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养老托育机构运营
相关保险及长期照护商业保险等产品。(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
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内蒙古证监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
政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8. 强化兜底保障能力。加强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
完善以筛选标准、质量指标、运营模式为重点的公建民营机制。
健全城乡特困老人供养服务制度,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摸
底排查,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到 2025 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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