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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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自治区、
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行业主管
部门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压实
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在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推
行正面宣传引导和社会舆论监督,研究构建以社会信用为基础的
新型监管机制。(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各盟行政公署、市
人民政府负责)
19. 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建立健全养老
托育机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
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
保障范围,支持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转。完善退出机制,建立机
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严防“一老一小”领域以虚假
投资、欺诈销售、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的非法集资,保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厅、
司法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盟行政公署、
市人民政府负责)
20.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机构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
实施并联服务,明确办理时限,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制定养老托育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
标准办理,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强化养老托育服务‘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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