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字〔2025〕5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10 |
赤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喀喇沁旗王爷府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请示》(赤政报〔2025〕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喀喇沁旗王爷府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
二、你市要监督指导喀喇沁旗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在《保护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注重历史文化名镇整体风貌和文化内涵的保护,避免过度开发和建设性破坏。
三、要统筹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历史文化名镇的产业发展与文化旅游相融合,实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02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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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 文 号 | 内政字〔2025〕5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10 |
赤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喀喇沁旗王爷府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请示》(赤政报〔2025〕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喀喇沁旗王爷府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
二、你市要监督指导喀喇沁旗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在《保护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注重历史文化名镇整体风貌和文化内涵的保护,避免过度开发和建设性破坏。
三、要统筹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历史文化名镇的产业发展与文化旅游相融合,实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02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01XD/2025-01813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字〔2025〕5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10 |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01XD/2025-01813 |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 文 号 | 内政字〔2025〕5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10 |
赤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喀喇沁旗王爷府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请示》(赤政报〔2025〕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喀喇沁旗王爷府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
二、你市要监督指导喀喇沁旗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在《保护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注重历史文化名镇整体风貌和文化内涵的保护,避免过度开发和建设性破坏。
三、要统筹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历史文化名镇的产业发展与文化旅游相融合,实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02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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