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规定。经审核,以下人员符合病残津贴申领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471-3679300。
附: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第二批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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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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