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实施“三项计划”典型示范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解读员及咨询电话是什么?

分享到:
【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08 10:50 

《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实施“三项计划”典型示范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解读员及咨询电话

如对《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实施“三项计划”典型示范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不解之处,可向自治区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处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471-6611202。解读员:李倢。


政策原文: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实施“三项计划”典型示范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轮播图预览: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

Baidu
map